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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0卷(总第505期)
2023年第1期 1月25日出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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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
发布时间:2017-12-26 15:20
关键字:贵州,大力发展,装配式,建筑,指导,意见
摘要:
为认真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》,加快贵州省装配式建筑发展,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,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就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提出实施意见。
为认真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》,加快贵州省装配式建筑发展,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,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就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提出如下实施意见:
一、发展目标:
(1)2017~2020年为试点示范期。以贵阳市、遵义市、安顺市中心城区和贵安新区直管区为装配式建筑发展积极推进地区,其他区域为鼓励推进地区,其中,黔东南州重点推进现代木结构装配式建筑发展。从2018年10月1日起,积极推进地区建筑规模2万m2以上的棚户区改造、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办公建筑、学校、医院等建设项目,广泛采用装配式建造;对以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地上建筑规模10万m2以上的新建项目,不少于建筑规模30%的建筑积极采用装配式建造。积极支持鼓励推进地区政府投资的办公建筑、学校、医院等建设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。在全省合理布局建设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。到2020年底,全省培育10个以上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、20个以上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,建成5个以上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、10个以上省级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、3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科研创新基地,培育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形成产业联盟,培育1个以上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;全省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建筑面积不少于500万m2,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0%以上,积极推进地区达到15%以上,鼓励推进地区达到10%以上。
(2)2021~2023年为推广应用期。在全省范围内统筹规划建设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,对以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地上建筑规模10万m2以上的新建项目,全部可采用装配式建造。到2023年底,全省培育一批以优势企业为核心、全产业链协作的产业集群;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%以上,积极推进地区达到25%以上,鼓励推进地区达到15%以上,基本形成覆盖装配式建筑设计、生产、施工、监管和验收等全过程的标准体系。
(3)2024~2025年为积极发展期。力争到2025年底,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%,形成一批以骨干龙头企业、技术研发中心、产业基地为依托,特色明显的产业聚集区,装配式建筑技术水平得到长足进步,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。
二、重点任务:着力实施规划引领、完善标准体系、推动试点示范、提升产业发展动能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、推广绿色建材应用、推行工程总承包、提升质量安全水平。
三、政策支持:加大资金、金融和用地支持、落实税费优惠、技术创新支持、实行面积奖励、优化监管服务。
四、保障措施:加强组织领导、人才培养和宣传引导。
一、发展目标:
(1)2017~2020年为试点示范期。以贵阳市、遵义市、安顺市中心城区和贵安新区直管区为装配式建筑发展积极推进地区,其他区域为鼓励推进地区,其中,黔东南州重点推进现代木结构装配式建筑发展。从2018年10月1日起,积极推进地区建筑规模2万m2以上的棚户区改造、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办公建筑、学校、医院等建设项目,广泛采用装配式建造;对以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地上建筑规模10万m2以上的新建项目,不少于建筑规模30%的建筑积极采用装配式建造。积极支持鼓励推进地区政府投资的办公建筑、学校、医院等建设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。在全省合理布局建设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。到2020年底,全省培育10个以上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、20个以上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,建成5个以上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、10个以上省级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、3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科研创新基地,培育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形成产业联盟,培育1个以上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;全省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建筑面积不少于500万m2,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0%以上,积极推进地区达到15%以上,鼓励推进地区达到10%以上。
(2)2021~2023年为推广应用期。在全省范围内统筹规划建设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,对以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地上建筑规模10万m2以上的新建项目,全部可采用装配式建造。到2023年底,全省培育一批以优势企业为核心、全产业链协作的产业集群;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%以上,积极推进地区达到25%以上,鼓励推进地区达到15%以上,基本形成覆盖装配式建筑设计、生产、施工、监管和验收等全过程的标准体系。
(3)2024~2025年为积极发展期。力争到2025年底,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%,形成一批以骨干龙头企业、技术研发中心、产业基地为依托,特色明显的产业聚集区,装配式建筑技术水平得到长足进步,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。
二、重点任务:着力实施规划引领、完善标准体系、推动试点示范、提升产业发展动能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、推广绿色建材应用、推行工程总承包、提升质量安全水平。
三、政策支持:加大资金、金融和用地支持、落实税费优惠、技术创新支持、实行面积奖励、优化监管服务。
四、保障措施:加强组织领导、人才培养和宣传引导。